教育部:把推进减负工作的成效纳入义务教育质量评价重要内容

教育部:关注每一名学生的个性发展,给每一名学生适合的教育

为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通知。3月18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有关情况。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当前减轻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是个社会广泛关注的问题。在这次制定《评价指南》过程当中,对这个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的研究。长期以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减轻中小学生过重的学业负担问题,不同时期采取了相应的工作举措,应该讲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当然,不同时期减负工作的特点、工作的重点可能会有所不同。当前来讲,特别是需要校内校外要联动,共同治理推进减负工作。既要减轻学校的作业负担,更要注意减轻校外的培训负担。这就涉及了方方面面,包括政府、学校、家庭、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综合施策。对此,这次在制定《评价指南》当中,对这个问题给予了高度重视,也就是把推进减负工作的成效纳入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比如在县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当中,要求县级党委政府要履行教育责任,要强化中小学校在课后服务当中的主渠道作用,政府应该提供相应的保障条件,全面推进课后服务。

吕玉刚指出,把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以及社会竞赛工作做得怎么样作为评价的重要内容,也就是推动减轻学生过重的课外负担,实行双向减负。在学校的办学质量评价当中,我们对学校提出了,要按照国家的课程标准要求实施教学,不得随意增减课时、改变难度、调整进度,按照课程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来实施教学,包括留作业,要强化作业的管理,要统筹作业的量和时间,包括作业的难度不能超纲、不能超标,不能有偏题、怪题,甚至是重复性、机械性还有惩罚性的作业题,这是不可以的。这些都作为我们对学校办学行为、学校管理的评价的重要内容。

吕玉刚介绍,在教学工作当中,要坚持因材施教,要精准分析学情,要实行差异化教学和个别化指导,特别是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加强帮扶、指导,使他们更好地适应学习、跟上学习,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学业质量标准要求。这些都是我们这次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这些方面的工作,既要使学生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业质量标准要求又要实现科学减负。

对学生学习质量评价当中,有一项关键指标,重要的评价内容,就是让学生评价他的负担感受情况,他对校内的也好、校外的也好,学业负担到底是重了还是轻了还是合适了,他要有个评判,通过这个评判进行大数据分析,总体上判断这个地方学生的负担是重了、轻了还是合理了,所以这些也是纳入了教学质量评价的主要内容,通过质量的评价,来推动减负工作的有效实施。

坚决克服唯分数、唯升学倾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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