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老人将房无偿给保姆居住14年 要房时被拒

齐冲说,2007年,父亲因病去世,母亲李静华独自在武汉理工大学教师公寓居住;2009年,叔叔将珞喻村的住房过户到自己名下。

今年4月26日,李静华在家突发脑梗,儿子齐冲想起来附近还有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距离几家大医院都比较近。

齐冲联系上了住在房子里的郑春荣,告知母亲患病一事,并提出想收回房子让母亲搬回来住,郑春荣当时也同意搬出去租房住。可是没想到,一周后齐冲的姐姐齐芸从法国赶回来,再打电话给郑春荣时,对方却变卦了。

齐芸说,郑春荣表示不愿搬出去,并说:“房子给我住就是我的,还有证明可以作证。”而她所说的证明,就是2002年4月齐冲叔叔手书的那份材料。之后,齐芸、齐冲姐弟和郑春荣多次进行交涉。

在齐芸手机上,记者看到了她与郑春荣短信沟通的部分内容。5月20日上午11:23分,郑春荣在一条短信中称,“你们家利用我的善良和柔弱为你家服务,我要光明正大为自己争取尊严”。

对于为何不愿将房子还给老人,郑春荣的丈夫李绶柏回避答复,转而指出,因夫妻双方只能享受一次福利分房,李静华夫妇双方都享受单位福利分房不合规。接着又提出,齐芸、齐冲姐弟已经入了法国国籍,属于法籍华人,不应该在国内享有房产。

李某还表示,由于房子问题,他妻子最近受到齐家很大的刺激,精神上还没有恢复过来。

对于此事件,湖北一位律师认为,齐康生2002年手写的证明,可视为对郑春荣的无偿借用行为,但根据相关规定,齐康生可随时要求郑荣春夫妇归还房屋,而且,无论齐冲姐弟是否加入法国国籍,都不影响其对合法房产的拥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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