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开房偷录音 敲诈女子100万元被判7年

被害人张女士作证称,她当时也注意到张某的iPad放在床头柜上,感觉有些不太对劲,但没多想,“后来他就不像以前那样对我说一些关心和暧昧的话了,只是反复说有个项目要投资。”

敲诈百万欲“投资”

按张某的说法,后来有一天,二人在某大学操场遛弯时,他提出想让张女士给一个饮食方面的项目投资,遭到对方拒绝,当晚张女士表示不想再和他继续来往了。“我又提了几次借钱的事,她都不同意,我就想吓唬一下她。”张某说,他提出借款100万元,张女士没有同意,他就拿着iPad给张女士听了录音,并威胁如不借就把录音发给张女士的同事和朋友。

对于张某的行为,张女士称张某从未谈过借款方式、期限及利息等。“他逼我签字,我不签他就不断威胁,还规定了最后期限。”最终忍无可忍的张女士报了警,“就是因为他抓住了我的短处,知道我最怕影响工作,所以他不可能还我钱的。”

取保候审期间,张某还在学校上学,经济来源主要靠妻子的收入,其所谓的投资项目也不成型。据张某说,一次他和同学聊天时受到启发,想出把南瓜做成饮料的项目,“这个项目当时还在策划阶段,我只搜集了一些市场信息和设备厂商的信息,还没有正式的项目计划书,也没有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评估。”

法院一审判刑7年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应予惩处。

对张某及辩护人提出的无非法占有的目的,应构成强迫交易罪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经查,张某所谓的投资项目在案发前尚处于策划阶段,无人实际出资推进项目开展。在案发后及其被取保候审的一段较长时间内,该项目也未有实质性的进展并被搁置,更无相关的经营行为。

结合在案证据,法院认为,张某将性爱录音播放并拷贝给被害人,并以公布该性爱录音相要挟,多次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向被害人索要钱款,明显是利用被害人害怕自己名誉受到损失的心理,对被害人实行精神强制,使其不得已交出钱款,其行为是以借款为由掩盖非法占有被害人钱款的主观目的。故对于辩方的辩解及辩护意见,法院未予采纳。最终法院一审判处张某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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