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岳运生他们在北京市海诚公证处,办理保全证据公证手续,在公证状态下,他们从淘宝网的店铺中购买这本《法律顾问服务指南》,发现三家所售为盗版,而且这些盗版书居然还有两个版本。
8月24号,他们向淘宝网发了维权告知函,要求告知侵权人的具体信息,没有得到回应;8月29日,他们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提出立案申请;9月5号获得受理。
从证据收集到法院受理,历经一个多月,花费两万三千元,这期间该商品一直没有下架。
原书作者认为,淘宝网上出现盗版图书,淘宝网就应该承担责任。那么,对于盗版图书的问题,淘宝网又如何表态呢?对于淘宝网上的网络书店,淘宝方面又是如何管理的呢?记者拨通了淘宝网客服电话,进行了咨询。淘宝网客服表示,卖什么书不需要跟客服说明,也不需要发行委托书。
目前,淘宝方面还没有就有店铺出售盗版书的问题进行回应,而针对盗版书藏身电商平台的问题,究竟谁该承担责任呢?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 刘瑛:淘宝平台和淘宝店铺它们合作的方式也不一样,有的是自营的,有的是合作的。根据不同的合作形式要承担不同的责任,如果自营的肯定它就是侵权主体,主观上有过错的话就得直接承担责任。如果只是那么多店铺,在上传产品的时候第三方平台有一个审查责任,如果审查不严导致侵权的话,承担一个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中规定: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专家认为,在接到侵权举报后,第三方平台应及时断开链接。图书和普通商品不同,销售图书时,网络平台应承担主动审查的义务。
1 2
本文由网友发布,版权归原创作者,仅供个人学习参考,详见协议。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