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颐酒店女子遇袭案疑犯受审 未被追究故意伤害罪

来源:新京报

■ “女子和颐酒店走廊遭陌生男子跟踪拖拽”追踪

昨日上午,和颐酒店女子遇袭案(新京报连续报道)的涉案嫌疑人男子李某在朝阳法院受审,他因在酒店拖拽陌生女子牵出介绍卖淫罪名被指控。该案因涉及隐私未公开开庭,检方建议对其量刑1至3年。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庭审后回答了社会对此案的疑问。

当天,新京报记者还对此案所涉及的和颐酒店进行了回访,在所探访的客房内未见到涉招嫖的“小卡片”。

涉事男子被控向两房客介绍卖淫女

今年4月5日,微博昵称为“弯弯_2016”的网友连发多条微博,称在位于望京798的和颐酒店,遭陌生男子拖拽,随后上传监控视频。这一事件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该男子李某后被警方控制,并查出他曾经介绍卖淫的犯罪事实。

起诉书显示,现年25岁的李某无业,初中文化程度。公诉机关指控,今年3月1日、3月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798“和颐酒店”内,李某先后以600元、700元的价格介绍卖淫女鄂某某(女,28岁,另案处理)在该酒店房间内向金先生、刘先生进行卖淫。

公诉机关认为,应以介绍卖淫罪追究李某刑事责任。因涉及当事人隐私,该案今日未公开开庭审理。记者了解到,该案以简易程序审理,李某认罪且态度较好,案子审理时间并不长。

男子拖拽女房客因怀疑“抢生意”

庭审结束后,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刘叶青介绍,检方查明,涉案男子李某专门在和颐酒店等快捷酒店发招嫖小广告,卖淫女经他介绍进酒店卖淫,他从嫖资里收取提成,他认为这附近的酒店都是自己的“地盘”。

刘叶青说,李某和卖淫女没有酒店房卡,平时都是坐电梯“蹭”其他客人的房卡上楼。而事发当时的“弯弯”在电梯里没有找到房卡,让李某觉得“弯弯”是卖淫女,而且是他不认识的卖淫女。当时李某问女孩是干吗的,被陌生男子一问,“弯弯”更加紧张没有找到房卡,这让李某更确信女孩不是房客是“抢生意的”,于是便进行了拖拽。于是发生了大家在视频中看到的情节。

案件未当庭宣判。刘叶青介绍,拖拽事件的当事女孩说事件对她造成了严重影响,不想再被此事打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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