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大二女生介绍实习单位 酒后将其强奸被批捕

京华时报讯

44岁的张某帮在校女大学生小丽(化名)介绍实习单位,事成之后两人和朋友一起聚餐,张某和小丽都喝了酒,酒后张某以招待所可以免费居住为由,将小丽带到了门头沟区某招待所内并强奸了小丽。昨日,记者从门头沟检察院获悉,张某因涉嫌强奸罪,已被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20岁的小丽是北京某高校的大二学生,今年8月份,小丽想找一个单位实习。小丽不是北京人,刘某帮忙联系了朋友张某,张某答应可以帮小丽介绍实习单位。

8月26日,张某说实习单位的事已经办妥,邀请小丽晚上和他的几位朋友一起聚会用餐。当晚,小丽和张某和张某的几位朋友,在护国寺附近的饭店吃饭,酒桌上张某和小丽都喝了酒。

小丽回忆说,张某说实习单位已经办好了,实习单位的一位朋友邀请她第二天一起见面。张某说,有一个招待所可以免费住,邀请小丽一起住在招待所,第二天再一起赴约,小丽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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