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帮大二女生介绍实习单位 酒后将其强奸被批捕

据该案承办人介绍,26日晚上,小丽和张某两人打车从护国寺附近到门头沟区的一个招待所内,两个人住在一个标间内,在招待所内张某强奸了小丽。

小丽回忆,她当时已是严重醉酒,仅有的记忆是从自己醒来之后。凌晨醒来后,小丽发现自己没有穿衣服,床单上有血迹,张某睡在屋内的另一张床上。小丽说,她意识到自己被张某强奸,张某醒来后一直向她道歉。她立即联系同学,在同学的陪同下,到医院做了检查,提取了体液,并报警。

承办人介绍,张某今年44岁,北京市西城区人,“张某不否认两人发生性关系,但称小丽曾挑逗他,两人才发生关系”。承办人称,据双方的供述综合认为,嫌疑人的辩解不成立。承办人解释,醉酒或者药物麻醉属于强奸犯罪常用手段。本案中,犯罪嫌疑人系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利用被害人处于醉酒状态下,违背妇女意志强行发生性关系,侵犯了妇女性自由权利,其行为构成了强奸罪,应依法予以逮捕。

昨日,记者从门头沟检察院获悉,张某因涉嫌强奸罪,已被门头沟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1 2
本文由网友发布,版权归原创作者,仅供个人学习参考,详见协议。转载请注明出处。
0

站点公告

外教招聘 签证办理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