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曝官员办公室不雅照 当事人称她敲诈我

林某代言人:女子频繁索要分手费 已报警

林某的代言人称,举报女子见结婚不成,便提出索要分手费。

上述代言人提供的林某补偿赵女士的三份分手费证明显示,2016年2月5日,125000元;2016年2月18日,225000元;2016年3月12日,300000元;另有8张银行转款存根小票,150000元。

“北京时间”发现,第二笔225000元分手费收据上写到,“分手费全部交清,包括青春损失费,身体伤害费。如果林某对我人身攻击,我会一如既往维护人权;如果不对我任何伤害,所涉及的关于两人视频资料,绝不流向社会;如视频资料流入社会,所付款全部退还;分手后各负其责。”

上述代言人说,“这分明是得寸进尺,没完没了”。

代言人称,11月6日,林某被该女子不胜其烦地索要分手费激怒,向山阴县公安局刑警队报案。

11月9日,山阴县公安局办公室证实,该局确已受理林某报案,但由于两人系男女朋友关系,女方未到案之前,是否构成敲诈要件难以界定。

对于举报中“收受贿赂”、“黑煤窑保护伞”等说法,该代言人称,“举报女子都是胡说的,不信的话,组织可以调查。”

“北京时间”当天致电举报女子,求证分手费一事。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应。

山阴县国土局:涉事官员早已被撤职

11月9日,山阴县国土资源局针对网上举报林某一事做出回应:山阴县国土资源局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会议,要求纪检部门加强力量,加快调查处理进度。

国土局纪检监察室张姓主任向“北京时间”介绍,2016年4月29日,林某因工作不力已被撤职,并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所以,举报所谓的“国土所长”一说不成立。

他表示,经初查,2009年林某已离婚单身,而举报女子也系单身,两人纯属男女朋友关系,不存在婚外情包养情妇问题。

张主任说,对于举报的其它问题,由于举报女子不愿配合,目前正在调查,暂时无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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