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花360万买二手法拉利 获赔720万

昨日,网络上一则关于法拉利合同纠纷终审宣判的案子,被许多人刷屏了。重庆男子买了辆二手法拉利,结果却发现这辆车在杭州发生过事故,进行过一次大修,理赔金额达40万元。协商无果后,车主将卖车的4S店告上了法庭。

这场重庆首例索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汽车消费索赔官司,持续时间超过一年半。12月8日,重庆市一中院作出了终审判决:退一赔一,维持原判。

这场官司究竟是怎么回事?还得从三年前说起。

三年前,重庆商人龚先生花360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的法拉利跑车。开了一个月就发现车子老是有异响。2015年初,懂车的朋友发现了车子有问题——这辆车曾经大修过。

龚先生认为,4S店销售时没有告知此车为事故车的事实,侵犯了他的知情权。多次协商无果后,龚先生将4S店告到了重庆渝北区法院,要求退一赔三,索赔1440万元。

2015年10月底,渝北区法院判决被告退一赔一,判令被告支付原告购车款及赔偿款合计720万元。4S店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2016年1月,该案二审开庭。4S店称,自己没有二手车经销企业的主体身份,也没有收购该二手车,不是车主,不能参与到交易之中来。4S店称,只是该4S店公司法人处理其旧车,所以4S店并非该辆法拉利的真正出卖人。法院根据案件所涉《二手机动车买卖合同》内容,合同中明确提到该车主系公司法人施某。龚先生也表示,自己若是知道车辆为私人而非4S店出售就不会购买。

2016年12月8日,二审终审判决,驳回4S店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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