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押人员送医死亡 妻子怀疑系暴力所致

据律师介绍,按照《看守所在押人员死亡处理规定》的规定,在押人员死亡后,对初步认定为正常死亡的,公安机关应当组织进行死因鉴定等调查,并将结果报告给检察院;非正常死亡的,检察院应介入调查。

王慧芳告诉澎湃新闻,12月20日,她按射洪县检察院的要求委托律师前往,但检察院未提供前一天承诺提供的书面回复,只是口头向律师传达称,据他们调查,“排除看守所致伤的可能,陈伟属于因病死亡。”

射洪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候双中向澎湃新闻证实了这一口头回复:“按规定,答复既可以口头答复,也可以书面答复。”王慧芳仍然想对前夫进行尸检,她说,不收到看守所或检察院的书面情况说明,或是对陈伟是正常死亡还是非正常死亡的书面调查结论,就感觉心不安。

被告人在审判期间死亡

王慧芳和陈伟2010年离婚。王慧芳称,因性格不和,两人经常吵架,但离婚后仍在一起生活:“孩子都上高中了,想着他能改就复婚。”她称,两人此前做科技农业生意,后来做房地产开发,此间,陈伟卷入一起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

2015年8月,陈伟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四川省遂宁市射洪县警方实施逮捕。2016年7月13日、9月1日,该案两次在射洪县法院开庭审理。在被送往医院之前,陈伟一直被羁押在射洪县看守所,等待最终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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