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岁智障男与49岁女子申请登记被驳回

“现在你们领到结婚证,已经是合法夫妻了。”迎来送往的婚姻登记处,每天送出很多次这样的祝福,但12月21日上午,望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却向一对前来登记的28岁智障男子和49岁女子说了“不”。

面对登记员的基本询问,男子的回答是一连串的“不知道”,他甚至不知道自己是去登记的。民政局认为,男子基本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对婚姻概念无基本认知。

12月21日上午10点半,望城区民政局来了一堆人。人群中间是个眼神涣散的男子,他今年28岁,准备与一个49岁的女子登记。

“你叫什么名字?”“我叫吴寒(化名)。”“你来做什么?”“不知道。”

“你是来办结婚证的吗?”“是……的。”

“为什么要来结婚?”“不知道。”

面对这样一问三不知的回答,当天上午,民政局方面决定不予办理二人结婚登记。

“新人”登记,全是家属在发言

这个决定让吴寒家人很气愤。“他们在这里摔桌子、骂人,持续了20多分钟。”民政局驻政务中心首席代表姚胜煌回忆。

据了解,吴寒自出生以来就患有智力残疾,本人持有智力残疾二级残疾证。要与他结婚的女子名叫王梦秋(化名),益阳沅江人,今年49岁。她的前夫于几年前去世,她与吴寒相处一年多后决定结婚。“我想照顾他。”这是王梦秋说的为数不多的几句话之一。吴寒则几乎全程由弟弟、弟媳、父亲等代替发言。仿佛这场婚姻里,两位“新人”是局外人。

民政局方面认为,吴寒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综合相关法律条款,无法为他们办理结婚登记。

鉴定认为,结婚并非出自本人意愿

登记员朱娟介绍,12月20日,王梦秋和吴寒二人曾单独去过登记处一次。当时王梦秋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还写着“已婚”,二人的结婚申请被当即驳回。“没想到第二天她就从老家办完更新,赶过来了。”朱娟说。

家人们质疑民政局方面的决定,一行人来到婚姻优生优育中心鉴定。主检医生杨金莲问了吴寒几个简单的问题,除了自己的名字,其他问题吴寒均回答“不知道”。通过简单沟通,杨金莲得出结论,吴寒不知道与自己结婚的对象是谁,也不知道婚姻的意义。鉴定认为,吴寒结婚并非出自本人意愿,故民政局坚持不通过吴寒与王梦秋的结婚申请。

据了解,吴寒家所在的白沙洲街道属于征地拆迁范围。姚胜煌认为,这让人很难不去怀疑结婚申请与征地补偿费之间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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