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拟规定不得以虐待等手段“治疗”未成年人网瘾

稿源:北京青年报

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又增新规。昨天,国务院法制办针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送审稿)》(下称送审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内容包括禁止未成年人在每天零点至早8点期间玩儿网游、智能手机等产品应安装未成年人上网保护软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能通过虐待、胁迫等非法手段帮未成年人“治疗网瘾”。在今年2月6日前,相关组织和个人可通过网站、邮件、信件等方式向国务院法制办提出意见。

不得用文字图片等进行网络侵害

送审稿明确了4种网络内容在展示之前,需要以显著方式提示未成年人不适宜接触。包括能诱导未成年人实施暴力、欺凌、自杀、自残、性接触、流浪、乞讨等不良行为的;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使用烟草、酒类等不适宜未成年人使用的产品的;可能诱导未成年人产生厌学、愤世、自卑、恐惧、抑郁等不良情绪的;其他可能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平台方应进行信息审查。

此外,针对目前未成年人受威胁、侮辱、攻击、伤害的情况频频现诸网络的现象,送审稿明确,任何人不得通过网络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网络欺凌侵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学校及其他组织和个人必要时可向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单位应及时受理。

“网瘾治疗中心”将再无生存空间

送审稿针对未成年的网络保护,对国家机关、学校、街道、监护人等各个层面都提出了要求。

国家网信部门和国务院文化、新闻出版广电等部门根据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需要,依据各自职责制定违法信息和不适宜未成年人接触的信息的管理政策,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制定具体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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