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成药改名:一场拍脑门的闹剧吗

近期,中成药改名一事在中国大陆闹了场轩然大波。为规范中成药命名,2017年1月11日大陆的国家食药监总局印发出台了《中成药通用名称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在这次修改中成药命名规则中明确提到,中成药通用名称应科学、明确、简短、不易产生歧义和误导,避免使用生涩用语,一般字数不超过8个字;其次,一般不采用人名、地名、企业名称命名,也不应用代号命名。

相较于西药的命名,中成药的命名确实显得很不规范,心理暗示、夸大疗效之名比比皆是。这次出炉的征求意见稿,强调了应避免采用可能给患者以暗示的有关药理学、病理学等的药品名称。如:名称中含“降糖、降压、降脂、消炎、癌”等字样;也不应采用夸大、自诩、不切实际的用语。如:“宝”“灵”“精”“强力”“速效”等;以及名称含有“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

据媒体消息,在食药监总局药品数据库中检索,在国产药品一栏中仅药名中含有“灵”字的药品名称就涉及2,000多个、带“降糖”的181个、带“降脂”的190个、带“消炎”的689个……这次改名可能涉及5,000多种药,指导原则一旦通过,便意味着这些中成药有可能面临集体改名。

如果按照新规要求,小儿咳喘灵、强力枇杷露、速效救心丸、当归黄精膏、云南白药、风油精等这些人们熟知的中成药将被迫给自己取个新名,这岂不成了个大笑话。云南白药有了地名在药名里面需要被迫改名,风油精因为药名涉“精”也需要改名,但人家风油精中的“精”取精华、萃取之意,用了这么多年,这是招谁惹谁了?

中成药的药名有些涉嫌虚假宣传,应该整治,但整治的结果就是这么一纸拍脑袋公文吗?改名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程,牵扯到诸多环节成本的叠加,涉及到包装材料、说明书、小盒、纸箱、标签等均要发生变更。如果说生产包装成本等姑且可以计算、承受,但于老字号品牌而言,更名带来的无形损失可能意味着灭顶之灾,花费大量人力、财力去进行二次市场培育绝不是一件想当然的易事。

中成药改名“一刀切”又是一项关起门来做出的决定。纵观刚过去的2016年,北京网约叫车出台了限制“京人京牌”的措施,让一部分公司和相关人员叫苦不迭;《民办教育促进法》修正案草案年末进行三审后,出现的最重大改变,居然是禁止设立营利性义务教育民办学校,这是叫教育促进吗?

再回看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本着发展旅游创收的意愿,大陆不少地方将行政区改用辖境内著名景点命名,如1987年安徽省徽州地区改名为黄山市(地级)、1989年崇安县改名为武夷山市、1994年大庸市改名为张家界市、1998年南坪县改名为九寨沟县、2001年中甸县改名香格里拉县等。

这些都是拍脑门的决定,以徽州改名为例,改名为黄山市后,丢掉“徽州”了这个有900多年历史的旧称,让多少人嗟叹丢了徽州文化底蕴;再者,游客也被一个地方既有黄山市,又有黄山区、黄山风景区等称呼绕得云里雾里;另外,更是增加了各种社会成本支出。

以襄樊改名为襄阳为例,政府更改地图、牌匾、公章等开支,至少花费了1亿元。而比襄樊市更大的河北省省会石家庄市,人口在千万以上,被戏称为“天下第一大庄”,为求“名实合一”,曾欲改名为正定市或西拍坡市。据保守估算,石家庄倘若改名,完成各项以旧换新,至少需要耗费超过10亿元的行政开支。地名更改后,市民还需要改户口本、改身份证、改房产证等,企业更需要改各种证件,所耗费的时间、人力成本,显然无法估算。

一项政策的推行,必然要考虑到其显性和隐性成本,以及可能带来的负作用,而绝不能以初衷为好意作为理直气壮的理由,拍拍脑门就做出一个通行全国的决定。正如这场中成药改名的风波,可不要成为一场拍脑门的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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