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衣同床而睡 没有发生男女关系

黑龙江绥化庆安县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韩淼,近日被举报与异性宾馆开房。今日(11月12日)下午,记者从庆安县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调查认定,韩淼与女同学在宾馆“合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已对韩淼作出行政撤职处分。

沸沸扬扬的检察官“开房门”,最终受到组织处理。对于没有严于律已的公务人员来说,处分是维护形象、严肃纪律、告诫后来的必要措施,很及时、很正常。但最终“认定”男女同床“合衣而睡”,只是聊天,却超出了大家的想像,超越了人类常识,堪称异类,不能不令人拍案惊奇。

回顾“开房门”,有三件奇异之处。首先当然是“合衣同床而睡,没有发生男女关系”。古有柳下惠,今有韩科长,达到了坐怀不乱的“高度”。但似乎韩科长超越柳先生多矣。柳下惠是偶遇女子,解外衣以体温御寒;韩科长是寻求开房,一同上床,却只聊天。聊天干嘛要不怕麻烦去开房?同学相会,抚今思昔,本是人生快事,咖啡馆、茶楼、公园甚至歌厅,无不胜于宾馆。单独开房回忆往事,仅为聊天,并且时间长达9小时,这样的“认定”,不过是凭当事人口说而已。当然,韩科长等三人咬定只聊天,这有职业优势,外人确实奈何不得。

为什么是三人?这是奇异的第二桩:事发后,本应是受伤害一方、理应伤心愤怒的韩科长妻子却挺身而出,向记者表示,当晚房间是她所开,长发女子是她和韩淼的老同学,“我开房后在房间里等他们。”三人开房“斗地主”?然而不是,调查已表明,韩科长及其妻子是在隐瞒真相,对社会和组织撒谎。如果仅仅是开房聊天,韩妻你急什么、怕什么,三人为何要撒这个谎?真相不言自明!

其三,科长开房,连房费都不用自己出,那么房费是谁支付的?当日房费结算单显示,上写“招待治安大队”6字。《决定书》披露,房费实际由韩淼在庆安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工作的朋友李某锋结算。李某够朋友,貌似用公款为韩科长开房——不管是由其聊天、打牌还是干其它。但是,大家可曾注意到“招待治安大队”几字中,治安大队不是主语,而是宾语!尽管治安大队的人又用以“招待”了检察院的“朋友”。但是谁、为什么要招待治安大队,此密可有解?

随着韩科长的撤职,仿佛检察官“开房门”暂时尘埃落定。但要平复大家对这些奇异事情的置疑,不是一朝一夕可以的。本来公务人员与非夫妻的异性开房,这是生活作风问题,可大可小,“食色性也”,人性使然,人们反倒好理解。然而随着“合衣聊天”说的出台,由作风问题引发出更深层次的个人诚信问题、机关公信力问题,却更加令人深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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