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战快播案 新华社与人民日报“互掐”

北京法院近日开庭审理的《快播》涉黄案,引发大陆媒体和网民的广泛关注,也让两大媒体发出针锋相对的不同声音。官媒新华网评论称,无论快播是否有罪,要对“狡辩的权利”鼓掌;而党媒《人民日报》则直斥:庭审辩护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

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于1月7日、8日两次公开审理了快播公司涉传播淫秽物品牟利案,控辩双方激烈交锋。

陆新浪网在网上直播了此次庭审。直播随开庭、休庭同步进行,完整呈现了共五个阶段的庭审原貌,总时长达到20多个小时。直播期间累计有100余万人观看视频,最高时有4万人同时在线。

检方指控称,快播公司自2007年12月成立以来,快播公司通过向互联网发布免费的QVOD媒体服务器安装程序(简称QSI)和快播播放器软件的方式,为网络用户提供网络视频服务。该公司CEO王欣等4名高管均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在庭审过程中,快播高管坚称无罪。CEO王欣表示,“快播无罪,我个人也不构成犯罪。”他强调,快播是一家技术公司,他们“不做内容,只做技术”。色情内容并非快播生产,快播也未对色情内容提供搜索和发布服务,因此快播不具备传播属性。

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对王欣提出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而辩护人则要求对被告人进行取保候审。

法庭上,公诉人与快播方用口舌辩驳;法庭外,官媒、党媒等媒体用笔杆子“打架”。1月9日,官方媒体《人民日报》发表评论文章《快播的辩词再精彩,也不配赢得掌声》。数小时后,新华社官网发表与上述论调截然相反的评论文章《无论快播是否有罪都要对“狡辩的权利”报以掌声》。

资料显示,快播软件本身不收取站长或用户使用费用,用户通过几秒钟的缓冲即可直接观看在线影视节目,操作相对简单,且软件容易订制,使其成为目前中国大陆较为流行的一款视频播放下载软件,又称为“Q播”、“QVOD”。

据报导,快播是一款基于视频点播的播放软件。在大陆,快播拥有着巨大的用户量。由于采用了专用的传输协议,所以快播被部份用户用来下载被禁影片,如有暴力或色情性质的影片、涉及政治敏感的影片等。

2014年4月,快播总部突遭警方调查,公司CEO王欣一度失联,去年8月8日,王欣在逃往境外110天后被抓捕归案,司法机关以其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起诉。而在王欣被抓之前的四个月,快播公司几名员工已经被警方带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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