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拟批准35项中小学生全国性竞赛,2021年8月前举办

中央深改委审议通过《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基厅〔2018〕9号)精神,由主办单位自主申报,经组织专家进行形式审核、通讯评审、业务范围评审、会议评审,拟确定中国青少年机器人竞赛等35项竞赛为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1年8月前;人员聚集的竞赛具体举办时,主办单位须报举办地疫情防控部门同意。现就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7月1日至7日。至此,2019年公布的竞赛项目举办周期已完结。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0年7月7日之前通过信函邮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邮政编码:100816)

电子邮箱:jybjjs@163.com

附件:2020-2021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7月1日

国务院教育督导第4号预警:严查严管严要求 确保学生“舌尖上的安全”

高度重视学生食堂卫生管理,加强督查,防止出现食物中毒,影响学生健康。

本文由网友发布,版权归原创作者,仅供个人学习参考,详见协议。转载请注明出处。
0
没有账号?注册  忘记密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