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积极推进智能教育发展,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

近日,教育部网站公布对“关于依托人工智能推动规模化因材施教 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建议”的答复。答复中称,教育部高度重视人工智能对教育的深刻影响,积极推进智能教育发展,利用5G、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新应用构建网络化、数字化、智能化、个性化、终身化的教育体系,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加强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教育信息化体制机制,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融合创新,积极探索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应用,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推动人工智能在教育领域中的试点示范和应用实践

一是深入实施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将智慧教育创新发展行动列为八大行动之一,以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新兴技术为基础,依托各类智能设备及网络,积极开展智慧教育创新研究和示范,推动新技术支持下教育的模式变革和生态重构。2019年启动“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工作,2020年将安徽省蚌埠市列入第二批“智慧教育示范区”创建区域。二是推进人工智能条件下教育社会实验有序组织开展,组织6家实施单位和10个实验区域开展人工智能条件下教育社会实验专题培训和跨地区交流共享,探索智能时代教育治理的新方法、新手段。三是支持宁夏“互联网+教育”示范区建设,开展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行动试点,在20所学校设立实验校,引入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等知名高校和企业资源,推开了教师智能助手应用行动、未来教师培养创新行动、教师智能研修行动、教师智能教育素养提升行动、智能帮扶贫困地区教师行动、教师大数据建设与应用行动等六项行动,2020年在宁夏石嘴山召开了现场推进会。四是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正在研究组织开展“5G+智慧教育”应用试点项目,鼓励开展各类“5G+智慧教育”应用创新,探索典型应用场景,推动相关技术、产品、方案等加快成熟,积极推进新技术与教育融合创新发展。

二、完善投入机制,积极支持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

一是2019年6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及项目配套融资工作的通知》(厅字〔2019〕33号)明确规定,专项债券必须用于有一定收益的重大项目,融资规模要保持与项目收益相平衡。国务院常务会议进一步明确,2021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重点用于交通基础设施、农林水利、生态环保、民生服务等七大领域,重点支持国家重大战略项目,也可用于“两新一重”、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加强防灾减灾建设中符合条件的项目,对符合条件且收入对偿债有明确保障的相关项目,可按规定由省级政府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予以支持。二是中央财政统筹安排中央高校的基本拨款和部分专项拨款,通过转移支付对地方各级各类学校安排的城乡义务教育补助资金、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改善普通高中学校办学条件补助资金、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资金、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等均赋予中央高校和地方较大的经费使用自主权,中央高校和各地可结合自身财力和实际需要,加大统筹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激励引导作用,加大对人工智能等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支持力度。三是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研制《关于推进教育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构建高质量教育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协同推动教育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支撑教育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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