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向黎智英掷猪内脏判监9至18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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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周二(3日)判处3名向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投掷猪内脏的男子,分别入狱9至18星期,全部人获准保释等候上诉。

前年占领运动期间,3名被告在金钟占领区向黎智英投掷猪内脏,又袭击占中纠察,早前被法庭裁定普通袭击罪成。3人分别为报称食店东主的叶永志、报称为商人的李小龙,及31岁的陈国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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