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陕西高招分数线:一本文科511 理科470

经省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2016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陕西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如下:

本科一批:文史类 511 分,理工类 470 分

本科二批:文史类 460 分,理工类 423 分

本科三批:文史类 381 分,理工类 344 分

高职(专科):文史类 225 分,理工类 200 分

艺术(文)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99分,专科分数线158分;艺术(理)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75分,专科分数线140分。美术类、播音编导类专业 课统考本、专科分数线和省内院校其他艺术类专业课联考分数线已经公布,考生可登录“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查询。非美术、播音编导类的省外院校专业课分数线 由各招生院校划定。

体育类文化课本科分数线281分,专业课统考分数线73分。专科计划在本科录取结束后顺延录取。

高等职业教育单独招生(三校生)本科分数线200分,专科分数线120分。

各军队院校本科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解放军昆明民族干部学院、武警工程大学的武警指挥类专业和武警警官学院的武警指挥类专业执行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余招生院校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本科一批最低控制分数线。

国防生录取执行院校普通本科所在批次的分数线;如普通本科在陕无招生计划,按照教育部、中央军委有关部门文件规定执行。

公安院校录取分数线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文件规定执行。

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本科录取执行招生院校正常录取所在批次分数线。提前批次的文史、理工类专科录取,执行本科三批最低控制分数线。

免费医学定向生执行本科二批最低控制分数线,安排在提前批次B段投档录取。免费医学定向生只招收农村考生。分数相同时,定岗单位所在县生源优先录取。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的单设本科批次,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所在批次科类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批次内生源不足,经征集志愿仍未完成的计划,可适当降分征集志愿录取,确保完成招生任务。

来源: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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