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兄妹因拆迁流落街头 母亲获缓刑回家相聚

8月11日下午,在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法院,与王亮兄妹分别半年多的母亲陈红终于回到了孩子身边,王亮哭了,与上一次见母亲时的失声痛哭相比,这一次他流下的是喜悦的泪水。

今年2月5日,记者报道了贵阳一起拆迁引发一对兄妹流落街头,父亲获刑10年,母亲获刑5年的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8月11日,王两兄妹俩拿到了贵阳市中院的判决书,最终王亮父亲王朝兵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母亲陈红被判处3年,缓刑5年。

一审父亲获刑10年 母亲获刑5年

在一审判决书中显示,观山湖区法院审理认为2014年至2015年期间,王亮母亲陈红、父亲王朝兵为使两人位于贵阳市观山湖区二铺村的自建房能得以拆迁赔偿,以货币交易的方式购买“户头”。向李枝国购买一个户头,并通过赵云先,向鲁廷秀、唐登科购又购买了一个“户头”,骗取国家拆迁款580676元,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法院一审判处王朝兵有期徒刑10年,罚金10万元;判处陈红有期徒刑五年,罚金人民币3万元,并且没收两人所得到的全部拆迁赔偿款。

王朝兵与陈红对判决不服,向贵阳市中院提起上诉。

伴随着父母获刑入狱,年仅18岁的王亮、5岁的妹妹以及80多岁的奶奶流离失所,目前他们仍居住在好心人提供的一间房屋里。

二审父亲刑期减短 母亲缓刑回家

今年2月5日,记者报道了这起因拆迁引发一对兄妹流落街头,父亲获刑10年,母亲获刑5年的事件,引发社会各界关注。

稿件一经刊发引起社会各界关注,北京浩然律师事务所孙浩然律师、北京明科律师事务所李同振律师决定对这对兄妹伸出援手,担任王亮父母二审的代理律师。

4月19日,王亮父母因拆迁获刑案二审在贵阳市中院开庭,他们当庭喊冤。

两位辩护律师认为该案疑点重重,由于涉及该案的多人指拆迁办为拆迁户牵线搭桥购买户头,但法院在一审中却直接忽略了这些证据。

8月11日,距离母亲陈红被抓已经半年多时间了,王亮兄妹终于等来了贵阳市中院的二审判决书,母亲陈红也回到了两个孩子的身边。

这份(2016)黔01刑终字327号判决书中显示,贵阳市中院认为原审被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审判程序合法,但对王朝兵、陈红等人的量刑确实偏重,贵阳市法院予以改判。

最终,贵阳市中院判处王朝兵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判处陈红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

但记者注意到,在关于辩护律师庭上提及的拆迁办为拆迁户牵线搭桥购买户头一事,在判决书中并未出现回应。

与母亲团聚后的王亮显得十分高兴,他告诉上游新闻-重庆晨报记者,他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下了,“之前一个人承担的东西压得我喘不过气来,如今妈妈回来了,感觉心里踏实多了。”

今年6月份,王亮顺利高中毕业,伴随着母亲案子的二审改判、父亲刑期缩短,他对未来也有了希冀,“我想要学一门装修工的手艺,希望以后能够为家里多分担一点,生活终于有了盼头。”

王亮母亲陈红表示,他们还会继续申诉,“哪怕只有一丝希望,我们也想要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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