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警方:街头遛狗不拴绳最高处罚200元 市民可举报

狗,被视为忠诚的象征。因此,深受人们喜爱,不仅每天好吃好喝好“招待”,早晚还带出去遛遛。昨日,市民蔡女士拨打国际旅游岛商报新闻热线称,养狗是个人喜好,但是遛狗不注意文明却让人反感,一些大型犬不拴绳,公共场合四处乱跑,给他人带来恐慌。对此,海口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证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行为,可向辖区派出所或者拨打110投诉或举报。

市民吐槽狗主遛狗不拴绳,大家受惊吓

当前,在海口街道、公园、广场、住宅小区等处遛狗的市民也越来越多了,可是由于部分饲养宠物的市民抱着“我家的狗狗很乖不会咬人”的心理,带宠物狗出门散步时,往往不会给自家的犬只束犬链,任其在公共场合四处乱跑撒野,或是栓上绳子在人群中遛狗,从而给他人带来恐慌,引发市民纷纷吐槽。

“去公园散步,最让我头疼和害怕的是,一些市民在公园里遛狗,有些还不拴狗链,任其到处乱跑,其中不乏大型犬。我们这些怕狗的人见到只好躲得远远的。”市民蔡女士说,他们小区内的宠物狗也越来越多了,甚至成了一道风景线,因为一些不规范的养犬习惯,业主之间也产生了一些不必要的摩擦。

家住长堤明珠小区的吴女士告诉记者,有一天下午5时许,她带着女儿买菜回家,在等电梯时,一条大黄狗突然跑到她们跟前,绕着她们转圈,女儿顿时被吓哭了,她被吓得浑身发毛,但是狗主人跟在后面若无其事地说“狗不咬人,不要怕”。

“孩子被吓得不轻,狗主人一句道歉的话都没有就唤着狗离开了,而且我们小区的狗乘坐电梯从来不给狗戴嘴套。”吴女士气愤地说,市民在遛狗时,最好拴上狗绳,狗主人应当考虑给狗拴绳,惊吓到他人事儿小,万一咬伤他人,事情就麻烦了。

记者在坡博路上看到,一名年轻女子正在遛狗,便停留观察一会,只见这只狗一直在试着挣脱拴绳,“牵着”自己的主人往前走,路人都绕着走,而养犬人则时不时对路人说:“我们家小白(狗名)可乖了,不会伤害人的。”

在走访中,记者发现,市民遛的狗中除了一些小型犬外,还有拉布拉多、阿拉斯加以及松狮等大型犬。有的市民在遛狗时会拴绳,有的市民则不拴绳,在不拴绳的狗中,也有一些是大型犬。记者注意到,当一些不拴绳的大型犬靠近市民时,部分胆小的市民会被吓得尖叫,而狗主人则赶快说“狗不会咬人”,并很自信地认为自己所饲养的狗性情温顺,即使不拴绳子也不会咬人。

“带着宠物狗出来散步遛弯,我们都很赞同。可是不能把绳子松开,更不能不拴绳子,让狗到处乱跑,这样很容易出现意外,希望以后居民带宠物狗出来时,把狗拴着,看好自己的狗。”在万绿园散步的钟女士说。市民杨先生表示,养狗可以给生活增添乐趣,但是不文明的遛狗行为,也会影响他人生活。

海口市公安局养犬管理办证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养犬人携犬出户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给犬只挂犬牌的同时(盲人携带导盲犬和肢体重残人携带扶助犬的除外),必须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牵领;必须给犬只束犬链,犬链长度不得超过1.5米;携犬乘坐电梯的,应当采取为犬只戴嘴套或者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等有效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携犬出户不给犬只束犬链,携犬乘坐电梯不采取相应措施的,将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部门没收其犬只,并注销其养犬登记证。”该工作人员说,养犬人应当加强自律管理,自觉遵守养犬管理的规定,文明养犬。

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有违反《海口市城市养犬管理条例》行为,可以向辖区派出所或者拨打110投诉或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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